个人碳账户或者以个人为主体的碳普惠制度并非新鲜事物,早在2002 年荷兰鹿特丹港市就已开始了“绿色回馈积分制度”名义的个人碳账户。从 2002 年开始,荷兰鹿特丹市政府明确,购买节能计划商店的商品或者购买指定环保产品,即可得到用于乘坐公共交通、换取景区门票等的绿色积分。但由于缺乏长期资金支持原因,该制度在2005 年终止。这是国际上关于个人碳账户的较早实践,无疑这一尝试并没有长久的进行下去。
 
    国内也开展了多项与个人碳账户相关的普惠制度,在实践过程中,往往开始日活人数很多。但是随着项目的进展,关注度越来越低,最终效果不佳。


    两个案例都说明,如何让个人碳账户更为便捷、更吸引人、更能达到排放控制和减排的目的,或者说更为成功的运营下去,仍然需要深入研究。

 “双碳”目标的提出是国家顺应时代潮流,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彰显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和担当。仔细分析,我国的碳达峰与世界上已经达峰的国家呈现了明显不同的特点。

    首先我国的碳达峰是“事先”达峰,而其它的国家均为“事后”达峰。其它国家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自然而然的达峰了,不增长了,而我国的达峰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和城镇化进程的主动达峰、自主达峰。

    其次,我国是世界上二氧化碳排放最大的国家。截止2020 年底,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超 120 亿吨9,且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仍在增加。此前,已达峰国家中,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最高的国家为美国,体量为 60.03 亿吨10。碳达峰只是“中点”,碳中和才是“终点”。为了降低碳中和的难度,就必须“减峰达峰”、“削峰达峰”。这就要求多管齐下,创新性减碳。
 

    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,但是无数个个体的合力是无限的。充分发挥公众的热情,将个体的力量融入“双碳”目标,让减碳更有力,这是个人碳账户设立的第三个重大意义。


“积水成渊,积土成山”,将个人碳账户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,这就是新时代背景下,个人碳账户应该加速设立的意义。